一、隱私權保護政策暨個資蒐集告知
- 本網站是由台灣蝶翠詩化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DHC」」)所維運,DHC重視使用者之隱私權,特別制訂本隱私權保護政策暨個資蒐集告知(下稱隱私權政策),說明DHC如何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相關資訊,並將以合於產業標準之合理技術及程序,維護個人資料之安全。請您在使用DHC各項服務前,詳細閱讀本隱私權政策,俾利瞭解DHC蒐集您個人資料之目的、類別、利用範圍及方式,以及您所得行使之各項權利。
- DHC有權視需要隨時調整修訂本隱私權政策及相關告知事項,相關調整及修訂得公布於本網站之適當位置或更新本網頁內容,不另行對使用者個別通知使用者請隨時注意詳閱隱私權政策及相關說明事項之調整及修訂,除非相關變更需要您明示同意,否則將不會個別通知您。當您在修改內容生效後仍繼續使用本網站或DHC之服務者,即視為您已閱讀、同意及接受DHC隱私權政策之所有修改內容。
- 您必須年滿十八歲,具完全之行為能力,才能在本網站提供您的個人資料。若您未滿十八歲,或不具完全行為能力,則請您的法定代理人先閱讀並了解本網站所有內容,並同意您在本網站提供個人資料後,再行使用本網站之任何服務。當您使用本網站之任何服務時,視為您(含您的法定代理人)已經閱讀、瞭解且同意接受本隱私權政策說明條款之所有內容與約定。
- DHC請您妥善設定並保管您的密碼及個人資料,勿將之提供給任何人,否則可能嚴重影響您個人權益,造成風險。
二、個人資料之蒐集單位及目的
- 蒐集單位:DHC。
- 蒐集(含利用、揭露、移轉及處理個人資料)目的:為使用者提供DHC之客戶與會員管理服務、商品行銷活動等商業資訊、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購買商品之運送及交付、付款及信用交易、消費/建議/申訴意見之交流、處理、回饋、DHC內部統計調查與分析、資訊與資料庫管理,及與上述目的合理相關之其他利用。
三、蒐集方式與適用範圍
DHC透過下列方式,但不限於以下方式,蒐集個人資料:
- 由您自行提供予DHC者(包括但不限於以網站、電子郵件、實體郵件、書面、網路社群媒體、App、電話、傳真方式提供或以口頭告知者)。
- 您提供予DHC業務合作夥伴,且同意該合作夥伴使用於與DHC相關業務者。
- 您自行公開且未設定查閱限制者。
- 依您網路瀏覽器之設定、透過瀏覽器cookies或其他類似技術等各項追蹤技術而自動蒐集者。
- 若您未經第三人之同意,請勿以第三人名義瀏覽DHC網站、平台,或以任何方式向DHC提供該第三人之資料,您若向DHC提供第三人之資料時,視為您已將本隱私 權政策條款告知該第三人,並獲得該第三人之同意,DHC就此部分不另負對第三人再行確認之責,並得依本隱私權政策及相關法律蒐集、利用、揭露、移轉或處理該第三人資料。
四、個人資料之類別
- DHC蒐集取得之個人資料,可能包括使用者姓名、地址、身分證件字號、出生年月日、性別、年齡、國籍、聲音、影像、聯絡電話號碼、電子郵件聯絡方式、社群平台帳號、金融機構帳戶資訊(含信用卡、現金卡或電子支付資訊)、消費紀錄、聯繫服務之方式(體健康資訊),及與蒐集目的合理相關之其他類別資料等。
- 您有權利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予DHC,但若您不選擇不提供全部或個別資料,或提供之資料有錯誤、不足時,可能影響DHC對您提供全部/部分服務之可能性或時效性。於此情形,DHC保留自行決定是否對您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務之權利。
五、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利用期間: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DHC將於上述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以人工或自動化方式,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 地區:DHC(含與DHC有控制/從屬關係之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關係企業,及DHC之業務合作廠商)所在地區,及為達蒐集、處理、利用及國際傳輸目的所必要之提供服務相關地區。
- 對象:DHC(含與DHC有控制/從屬關係之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關係企業,及DHC之業務合作廠商),或與DHC(含前述關係企業、合作廠商)因業務需要訂有契約關係或業務往來之個人、機構或組織。
- 利用方式:以包括但不限於電子、書面、電話、電信、網際網路及其他方式,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及其他法令許可之範圍內,處理並利用個人資料,例如:實體物品或文件之寄送、活動之通知等等。
六、您的權利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您就DHC所蒐集有關您的個人資料,得以書面、電子郵件等方式,向DHC客服中心提出請求行使下列任一權利,DHC將於確認該請求係您本人所提出者後,遵照您的指示依法辦理。惟下列第3至5項請求可能影響DHC對您提供後續服務之可能性或時效性,DHC保留停止繼續提供後續服務之權利: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為了處理您的要求,我們或會要求您提供身分證明。若您請求查詢、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我們將依相關規定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七、個人資料之移轉、揭露
DHC得將所合法蒐集之個人資料,移轉或揭露於與DHC有控制/從屬關係之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關係企業,及DHC之業務合作廠商,依照前述蒐集目的及利用方式,於合理範圍內作必要之運用或揭露客戶個人資料。除另有法令規定或另行取得您的同意外,DHC不會向前述以外之第三人揭露您的個人資料。
八、特別約定事項
- 本隱私權政策適用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 若因本隱私權政策事項而生爭議,DHC將本諸誠信互惠原則進行協商,友善解決,惟若有訴訟之必要者,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